为有效落实近期房地产金融系列政策,更好发挥金融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,按照因城施策原则,经云南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表决通过,本月25日起,云南省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20%调整为不低于15%;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30%调整为不低于25%;同时取消首套、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,实现房贷利率市场化。